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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海口市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复函
2018-08-01 11:33:00 来源: 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
 尊敬的林玉娇委员:

  您提出《加大力度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18号)收悉。我中心已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讲话的重要精神,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基本情况

  (一)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

  1.合并审批服务事项。为落实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审改办[2016]21号)文件精神,2016年9月27日,我办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审发〔2016〕124号),将市住建局、水务局、文体局、林业局、市政市容委等部门的24个审批服务事项,合并为8个事项,事项合并后,一些事项的办理转变为政府部门间内部流转,为申请人提供了便利。

  2.简化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自2014年以来,我市加大投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根据国家、省“放管服”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先后取消了“抗震设防验收、绿化园林规划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竣工水保设施验收、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等审批事项。

  (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历年来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工作,自2007年至今下放了8批次224项权项。尤其是2015年8月市委利用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部署了深化市、区、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涉及城乡规划与建设、城市管理、土地管理等9个方面37项“含金量”较高的行政管理权项下放各区,进一步激发基层活力。经统计,近几年,我市下放到区级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8个,涉及市住建局、环保局、市政市容委、消防局、水务局等部门。

  (三)推进投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海口市高度重视投资建设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工作,通过推行联合审批、极简审批、五网简化审批、一窗受理等措施,不断完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在2015年全省投资建设项目“百日大会战”和2016年“百日大行动”活动中,均取得了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被省委、省政府嘉奖;2017年,国务院调查全国34个大城市投资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时间的情况,我市工业类投资项目在最短排名第一,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在全国最快的十个城市中排名第五。

  1.高新区试点“极简审批”的创新模式。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过实施“规划代立项”、以区域评估取代单个项目评估、优化项目服务、推行承诺制度、建立“准入清单”、实行联合验收、建立诚信档案、实施退出机制等措施促进了“极简审批”的顺利实施。该项改革通过政府权力做“减法”换来市场活力的“加法”,节约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企业效益,优化投资环境,激发了社会活力,拉动了民间投资。极简审批前,项目从入园到建成投产,总共需审批48个事项,按串联审批全部办理完成法定时限共需847个工作日。实施极简审批后,项目开工前的审批事项从29个减少到2个,法定办理时限从503个工作日(至少126个工作日)缩减至6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提高90%以上;项目开工后,通过实施“联合验收”,将19个审批事项中的13个验收事项并联为1项,法定办理时限由344个工作日(至少100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提高80%。同时“极简审批”成为园区招商的制度优势,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2.以“极简审批”试点为契机,将高新区经验推广到综合保税区。2017年,在美安科技新城实施“极简审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市综合保税区结合本区实际,建立了5大体系(监管标准体系、极简审批体系、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承诺及信用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制定了40项改革措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精减33%,审批环节精简31%,整体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90%。据统计,从2017年至2018年4月共签约项目24个,投资总额约54.84亿元,民间投100%,新增注册企业218家,注册资金 130.29亿元。

  3.推进“五网”建设项目极简审批改革,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速度。2017年,在“多规合一”规划基础上,我市推进“路、光、电、气、水网”(以下简称“五网”)项目极简审批。我市印发了《海口市“ 五网”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方案(试行)》(海府办〔2017〕341号),通过推行简化审批、创新审批模式,实施取消审批、暂停审批、暂停改备案、即办审批、简化行政审批等措施推进“五网”项目建设。实行“ 五网”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后,取消简化审批事项14个,所有审批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加之各阶段实行并联审批,达到提高审批效率50%以上的目的。至2018年6月底,已有314个“五网”建设项目进入“绿色通道”,审批工作进展顺利,加快了我市基础设施建设速度。

  4.推进三类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我市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为38日,竣工联合验收实现“八合一”。2011年8月22日,我市开始试行三类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实施方案。2012年、2013年进一步强化各项改革措施,优化审批流程,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限,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经过连续两次简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平均审批时限由并联审批实施初期的101个工作日,压缩为现在的38个工作日,平均审批时限压缩了63个工作日,压缩率为62.5%;平均审批环减少5个,核减率为50%。

  自竣工联合专项验收以来,我市以“高效、便民、规范、廉政”为原则,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精神,通过不断改进完善竣工联合专项验收的运作流程,加强协调组织,强化廉政纪律,圆满完成了我市市辖竣工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将原来的八次专项验收,合为一次,承诺办结时间为7天,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截止今年6月底,进行联合验收的469个项目,已经通过验收的273个,通过率为超过58%。

  (四)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1.启动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 10 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及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窗’目标 ”的要求,我市2017年启动了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我们通过整合构建综合服务窗口,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于8月14日顺利试行建设项目“一窗”改革,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将我市建设项目审批涉及规划、住建、环保等9个部门22个受理窗口的81个审批事项统一纳入“一窗”窗口集中受理,实行“一张清单、一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网通办、一窗出证”的“五个一”工作机制。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改变了以往分项目、单职责窗口的工作模式,实现申办人在任何一个窗口都可以办任何事情的目标,实现审批提质增效。截止今年6月底,“一窗”受理事项6926件,运行顺畅。

  2.试行不动产“一窗”改革。在前期顺利实施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的基础上,今年3月16日,我市开始正式试运行不动产“一窗”受理,将市国土局、住建局、地税局3个部门统一的个人房屋(住宅)交易、赠与、亲属买卖、拍卖过户(双方能够当场完税的)、司法拍卖过户(双方能够当场完税的)纳入“一窗”窗口集中受理,统一发件,实行“一窗进出”工作模式。一是让“部门跑”代替“群众跑”。试行不动产“一窗”受理前,老百姓办理二手房过户,需要到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三个部门叫3次号,排3次队。设立“一窗”受理后,只需叫1次号,排1次队,到1个窗口,交1套材料,大大缩短了办事人等候时间。同时我们提供多样化便利化的服务,通过样表机,提供申请表格查询、下载和电子格式填写样表说明;通过多媒体自助终端可实现打印、复印、读取身份证信息、开具社区证明等功能。通过让“部门跑”代替“群众跑”,解决了群众多次跑的难题。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提速。试行不动产“一窗”受理前,三个部门办理的承诺时限共19个工作日。试行不动产“一窗”受理后,我们通过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将承诺办结时限由19个工作日提速为试运行初期的15个工作日到目前的8个工作日,提速率57.89%。三是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方便群众办事。试行不动产“一窗”受理前,原三个部门共需要申办人提供申报材料28份。经过逐项研究各单位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我们对重复要求提供的材料、可通过信息共享的材料和前置条件的材料等进行了进一步精简,目前只需要申办人提供申报材料5份,精简率82.14%,同时申办人免填申请表,减轻了申办人的办事成本。“一窗”受理自试运行以来基本顺利,截止6月底共受理办件量1827件,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3.探索推行互联网全流程“不见面”网上审批,让信息数据多“跑路”。2017年7月,我市结合实际,探索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实施“外网受理、专网审批、全程公开、快递送达”审批新流程,开启了“受理不见面、审批不见面、送达不见面”全新审批服务模式。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504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了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占全市1705个事项的88.21%。“不见面审批”改革的实施让数据“多跑腿”替代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办事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实体大厅的优质服务,深受市民和企业的欢迎。

  4.规范打造网上办事大厅。在抓好实体大厅管理的同时,全力推进覆盖市、区、镇街三级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的覆盖面广,涵盖审批服务事项多达3305项(含各镇街部分重复事项);信息发布全面,所有事项全部按标准格式公开办事指南;服务功能齐全,网上查询、网上预约、表格下载、网上申报功能一应俱全。为规范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我市多措并举予以推进。将网厅信息发布列入年度审改考核指标,极大地增强了各单位对网厅信息发布的重视程度。我市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发布进行了三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从最初1275个到目前基本规范披露。我市对市民较为关注的国土部门不动产登记的申请表格信息发布等相关事项开展了持续跟踪检查,解决了表格的格式不规范、跨页不规则等问题,方便市民网上下载使用。目前,我市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架构已确立,网上办事通道已通畅,事项进驻基本齐整,网上办事大厅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基本实现了实体大厅与虚拟大厅的同步推进。

  5.协调推进政务信息化工作。一是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信息系统共享需求专项调查。根据省工信厅、省政务中心要求,我们于3月份对全市44个审批实施单位开展了行政审批服务信息系统共享需求调查。经统计,全市信息系统共享需求共涉及44家单位,60个系统,其中国家部委单位12家,16个系统,省级部门23家,34个系统,市级单位9家,10个系统。二是全力配合阿里巴巴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调查。4月底,根据市政府要求,我们配合市信息中心与阿里巴巴政务服务信息化技术团队多次展开了深入沟通,帮助该团队全面了解我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现状、近期需求及远景目标,为该团队协助我市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奠定良好基础。三是完善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服务功能。与中国邮政海口EMS公司物流系统对接工作接近尾声,届时市民可通过我市网厅查询到证照邮递物流实时信息并在线缴纳物流费用。启动与海口国家高新区极简审批监督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旨在简化该区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与省财政厅就非税缴款信息系统与我市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工作达成共识,“缴费不见面”即将实现。同时,我们还在继续完善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深度对接,进一步提升不动产交易登记相关审批效率。

  6.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2014年以来,我市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纳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内容,拟订了方案,通过制度建设、建立信息平台等措施,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出台后,我市加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力度,2016年3月,《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脱钩和取消指定中介机构服务的决定》(海府[2016]47号)出台; 2017年2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简政放权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我市再次对“红顶中介”宣战,彻底清理政府部门与中介机构之间的利益关联,并启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对中介服务事项实施目录管理。2017年12月14日市政府印发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决定》(海府〔2017〕134 号),对5家从事中介服务相关职能部门下属单位进行清理:1家与主管部门脱钩,4家不再从事中介服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8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施目录管理,形成《海口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录》(5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大大提高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同时,也减轻了企业负担。

  7.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一是在2014年全市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申报材料精简为40%的基础上,2017年我市组织砍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种证明材料447项,精简率14.71%,减轻广大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负担。二是今年我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我市结合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正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

  (五)持续深入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释放市场活力

  1.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2016年我市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措施的基础上,我市于2017年9月30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以“减证”促“简政”,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多证合一”将涉及到商务、公安、工信、旅游、住建、文体、交通等7个部门的20项管理备查类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即“二十证合一”),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通过审批系统的数据共享实现由工商窗口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企业来说,“多证合一”只需填写“一份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企业需要办理的证照数量减少了,办事程序简化了,办事成本降低了,市场准入便利度得到极大的提升。至6月底,海口市工商局共办理多证合一业务50609件。

  2.开设“工商便利通”政银服务窗口。市工商局在全国率先在银行开设政银服务窗口,分别与海南银行和建设银行等银行共建“工商便利通”服务窗口,延伸工商登记注册窗口服务、建立企业注册官“驻点办公”、探索开通微信预约注册登记服务等内容,将工商办事中心延伸至重点金融部门,为市场主体提供多证合一、全程服务的形式。截止6月底,共在海南银行2个网点、中国银行5个网点开通了“工商便利通”工商代办窗口,窗口接待咨询954人次,受理名称核准业务398件,设立登记业务345件,受到广大申办人好评。

  (六)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局筹备工作

  我市正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筹建行政审批局。之前我市已启动了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事项划转、人员摸底、流程再造、信患平台开发、建章立制、场地改造等系列前期工作。今年5月8—11日分3批次组织29家相关单位召开了拟划转事项确认会,就拟划转事项当场确认并签字盖章。经各单位确认,目前初步确定拟划转27家单位141项事项。并分别于2018年5月17日、6月30日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确认划转权项》和《海口市成立行政审批局筹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5月23日、7月4日,顾刚常务副市长两次召开专题会,研究我市成立行政审批局相关事宜。会上顾刚常务副市长指示:要加快推进筹建行政审批局工作,要深入贯彻好6.28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海南省省长沈晓明在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吸取外地的行政审批改革经验,稳妥有效地推进我市筹建行政审批局改革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2018年7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海口市行政审批局筹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确认划转权项的请示》,原则通过。我市正全力推动成立市行政审批局工作,实现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事,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七)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改善。一是加强产业政策引导。2015年以来,我市不断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支持金融、互联网、电子商务、房地产、工业、 影视、航运、服务贸易、会展、农业、旅游、医药、医疗健康、文化等13个领域、共 23项产业发展政策,积极引导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理念,着力发展十二个重点产业, 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 目前十二个重点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80%。 二是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多次组织政银企对接会,加强与银行体系的合作。倡导民营企业在日常与银行的业务往来中以诚信的态度与银行开展友好合作,搞好金融联系,鼓励我市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产品,大力促进银行体系和民营企业建立良好合作联系。积极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充分利用地方银行、民营银行等渠道,进一步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丰富企业融资手段。 三是大力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配合财政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指导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对招标投标项目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同时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在社会发展中实现自身发展。 四是认真落实社会投资项目告知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将符合我市“多规合一”、行业规划、产业布局等相关要求的内资企业投资项目,改为备案制。项目单位只需告知4项基本信息即可完成备案,极大简化项目前期工作。 五是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建设和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诚信海口”网站和“诚信海口” 微信公众号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与省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共享。截止今年4月底,海口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海口”网站归集发布“双公示”信息60271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 53287条、行政处罚信息6984条。海口市信用“红黑名单”已按年度发布,迄今发布2016、2017年两期,归集发布的 2017年度我市守信“红名单”信息109条、“黑名单”信息25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信息2841条、失信被执行人法人信息819条;发布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145186条。

  (八) 加强招商引资及产业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积极发挥省会城市优势,以精准招商、敲门招商为抓手,借助省市招商推介平台,先后引进了“海口互联网总部经济区”等5个项目,计划投资额达46.05亿元。目前签约项目已全部成功落地,其中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在我市注册了“易立方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实现当年签约、当年纳税,纳税额已达1000万元。二是政策激发活力,推动互联网产业跨越发展。省市两级专项 扶持资金从基金设立、人才落户、住房补贴、园区发展、总部经济、招商引资、上市奖励等多维度扶持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其中,已兑现省市两级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近1.1亿元。 三是充分发挥创业创新载体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化我市创业创新空间,提升我市的公共服务水平。2017年5月3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海口市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若干措施》,截至2017年底,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涵盖创业创新基地(园区)、众创空间、公共服务平台、农村专业合作社、高新技术企业等72个项目, 并已完成拨付约1.18亿元。通过奖励、资助等形式支持有潜力、市场好、科技含量高的企业研发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2017年《海口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拨付2208万元支持52个科技创新项目开展研发,提高我市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发放奖金282万元奖励科技奖45个、专利奖(含国家专利奖)8个,安排205万元资助9个专利项目进行转化。四是强化市场执法监督力度 强化执法监管,维护专利权人和消费者权益。2017 年全年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共42次,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其中市区常态化执法38次,省、市、区三级联合执法4次,执法涉及领域有医药、农药、化肥、日用品等,抽查对象为药店,大型超市、农资店、五金店等企业,共排查各类商品近1万件,查处专利违法案件31宗,结案31宗,均以商品撤下货架处理,结案率100%;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宗。

  (九)狠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一是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两个责任”考核内容,对主动查处的,在考核时予以加分;对被动查处的,在考核时予以扣分,进一步督促和鼓励各级党委(党组)主动查处问题,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实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机制,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今年来,全市共通报37起80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对全市党员干部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四是开展作风问题“一案双查”,层层传导压力。全年共对38起作风问题进行“一案双查”,处理46名党员领导干部、18家单位,不断强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

  (十)围绕中心工作,聚焦民生,以作风问责激发干部担当精神。

  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作风问责,确保脱贫攻坚等重大任务顺利完成。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4件,立案24件,审结19件,党政纪处分19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期12件。二是紧盯民生热点问题,实行精准问责,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落实精准执纪监督要求,重点加强对12345热线办件中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进行督办问责,今年上半年,全市12345热线办件问责51件123人次。在持续督促问题单位运用“四种形态”处理相关责任人的高压态势下,全市各有关单位不断强化责任,完善机制,转变作风,办件效率大幅度提高。三是聚焦基层“微腐败”持续督办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向基层延伸。上半年,共查处基层“微腐败”案件14件3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同比分别增长57%、59%。一批基层“微腐败”案件被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多年的信访件得以解决,一批不作为乱作为的基层党员受到纪律处分,基层党风政风民风为之一新,基层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明显增强。

  (十一)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方式,促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节日明察暗访制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在元旦春节、端午五一等重要节日前下发正风肃纪检查通知,明确作风建设要求。市纪委组织明察暗访组,对全市各级机关、群团组织、派出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现在,全市各单位节假日期间自觉封存公车、使用公车主动上报已经成为常态。二是运用大数据发现问题线索,整合信访、宣传、巡察、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力量,形成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合力。三是建立谈话提醒报送制度,推动监督经常化、常态化。利用谈话提醒方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起到保护与挽救干部的效果。上半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共开展谈话提醒1276人次,其中咬耳扯袖1161人次,红脸出汗115人次,让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和党内政治生活步入常态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一枚公章管审批”,探索实施综合行政审批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加快推动成立行政审批局,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机制,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建立起“一章审批”的行政审批运行新模式,打造“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政务服务新平台,实现“一章审批、审管分离,以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优化发展环境。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机构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

  (二)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按“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凡是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能办;凡面向个人的事项原则上就近办;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批环节,尽快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全面实施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完善“不见面”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方便入网办事;加大部门事项进网和网上办理的推广和督查力度;完善申请材料和办事结果邮政送达体系建设,减少企业群众跑大厅送材料取结果。同时继续完善“12345+不见面审批”,实现多部门、多事项联动,将来企业和群众通过微信或APP申报,各项业务就能轻松办理。

  (三)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一是根据省审改办《关于统一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审改办[2018]13号)文件精神,组织各有关单位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统一规范原则,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要明确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条、款、项、目。通过对相同事项不同名称、相同事项不同《办事指南》的规范化管理,实现相同事项的设定依据、事项名称、事项类型、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八统一”。二是根据《海南省政务服务应用系统整合与网络化政务服务标准规范》的指导意见,制定我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组织各有关单位按照标准完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三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结合我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

  (四)进一步开展我市施工许可证专项行动

  加强“多规合一”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下,最大限度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开展我市施工许可证专项行动。一是利用“多规合一”信息平台、行政审批系统的互融互通,实行信息共享,推进项目生成及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审批的速度;二是学习其他自由贸易区“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等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稳步推进。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在目前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破除“红顶中介”及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对中介服务行为进行规范,通过公开信息的方式,提升中介诚信服务,为项目业主选择服务时间短、服务质量优的中介服务公司提供信息支撑。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倡导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心,开设窗口,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建立参与行政审批“中介超市”。  

  (五)继续深入推进不动产“一窗”改革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细化不动产“一窗”受理的办事指南等,做到实时更新方便老百姓办事。二是要与人社部门的系统进行对接,为继续进一步压缩时间,优化流程创造条件。三是建立系统运维保障机制,实行周例会制度和报告制度。

  (六)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在我市已实现“20 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二是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市要在2018年底前将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天减至8.5天。三是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自助登记注册,通过数字签名、电子印章、远程注册,实现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工商登记,使企业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四是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逐步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部门流转、一档管理”,真正有效解决企业办证难、办证慢问题,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繁荣发展。五是探索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实行“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住所登记模式,推行注册同城通办、异地办理等改革工作。建设电子证照库和审批信息共享资源库,探索“免带证照审批”。

  (七)推进“多规合一”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动开展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改革。加强“多规合一”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下,最大限度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开展我市施工许可证专项行动。一是探索“多规合一”框架下投资项目审批模式,再造审批流程,精减审批材料,建立编、审、管、监分离的规划管理体制,完善与“多规合一”相配套的政策,让企业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市民游客和企业反映的痛点和难点问题,针对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服务贸易等审批办理制定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三是进一步压缩项目审批时间。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整合审批流程。

  (八)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激发企业创业活力

  1.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为加快建设自由贸易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战略定位,以精准招商、敲门招商为抓手,借助省市各类招商活动平台,加强招商引资力度。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减轻企业负担,吸引外资到我市投资兴业。

  3.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维护企业权益,优化市场环境。

  (九)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全覆盖,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进一步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二是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持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靶向”治理,严肃查处利用机关食堂、农家乐违规公款消费、变相公款旅游、虚报人数公务接待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扎实开展落实市委、市政府任务履职行权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围绕12345热线督办件、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等作风顽疾,为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纪律保障。四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量纪尺度,以问责推动作风转变,在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氛围中,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五是加大对落实“四议三公开”不到位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监督指导部门的问责力度,持续深入地通过抓“四议三公开”整治基层“微腐败”,不断增加群众的获得感。六是推进建设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监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剑指突出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增强监督执纪的针对性。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十)继续加大“放管服”力度,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一是重点围绕我市在企业证照、项目审批、要素供给(含用地、供电、供水、供气等)、融资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生产安全质量许可和认可、降费税收征管、通关便利、政务服务、政务信用、法制服务等领域,通过各种媒介途经广泛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和企业在从事营商活动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对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诉求、期盼等,并责成政府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二是市政府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梳理在营商方面已出台的各项政策 措施,排查是否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并结合当前十二个重点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各项产业扶持政策,统筹考虑各类企业需求,精准施策。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海口政务服务投诉处理办法,以制度规范投诉处理流程,推进政务服务行为制度化、规范化。加大窗口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十一)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一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海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二是在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海口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础上,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三是加快推进各领域诚信建设,依法保护信用主体信息安全,建立健全信用分类管理的“红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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