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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口市委员会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2019-06-28 11:10:00 来源: 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

   关于对海口市委员会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发改委:

 陆煜颖委员提出《关于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68号)收悉。我局已认真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 12 号文件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精准发力、勇于创新,努力建立阳光高效的审批体制,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如下:

 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情况

 (一)优化政策措施,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法制保障

 1.建立权责清单,亮出权力“家底”。一是晒出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根据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我市率先在全省各市县中启动了权力清单编制工作,通过集中审核、合法性审查、六上六下、征求意见、对外公示、市长专题会议审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七个主要环节,我市完成了37家单位的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共确定权力清单2599项,全部对外公布并实施动态管理。权力清单的编制,使各单位摸清了自己的“家底”,明晰了权力的边界。二是晒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努力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审批办理时间长、盖章多、收费多、中介多、材料多“一长四多”等问题,建立市级各部门责任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间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等四个方面。目前,我市37家单位共有责任清单共2408项,全部对外公布并实施动态管理。

 2.清减压降,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机构。201310月,我市针对各方面反映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依靠行政资源实施垄断经营,服务时间长、收费高、质量差,责任不承担的问题,对185家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我市9个部门,13个事项的行政审批服务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本着“清理机构、减少项目、压缩时间、降低收费”的原则,印发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级3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决定》(海府〔2017134号),对5家从事中介服务相关职能部门下属单位进行清理:1家与主管部门脱钩,4家不再从事中介服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8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施目录管理,形成《海口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录》(54项),规范了我市参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3.建立收费事项清单。海口市财政局官网首页“减税降费”栏目中对外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共涉及我市13个部门的2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目录。

 (二)规划先行,引领产业发展

 1.推广“极简审批”模式。一是以“极简审批”试点为契机,将高新区经验推广到综合保税区。2017年,在美安科技新城实施“极简审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市综合保税区结合本区实际,建立了5大体系(监管标准体系、极简审批体系、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承诺及信用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制定了40项改革措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精减33%,审批环节精简31%,整体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90%,初显成效。推进“五网”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实行“五网”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后,取消简化审批事项14个,所有审批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加之各阶段实行并联审批,达到提高审批效率80%以上的目的。至20195月底,已有325个“五网”建设项目进入“绿色通道”,运转基本正常。

  2.创新模式,全面完成“不见面审批”改革。“不见面审批”改革,是通过创建“网上注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办结、在线支付、网上评价、网上反馈、快递送达”的“全程网办”审批模式,力求让老百姓找政府办事过程中少跑腿、甚至不跑腿。我局以办事“少跑腿”或“不跑腿”为目标,持续推动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实现“四大特点”功能:一是平台多样,功能齐全。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打造全市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一体化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平台。将政务服务板块接入“椰城市民云”APP和12345微信公众号,实现“移动办理”。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齐全,可进行指南查阅、表格下载、办事预约、网上申报、进度查询,有效减少群众办事跑腿次数。二是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海口市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整合了海口市网上办事大厅、椰城市民云app、12345微信公众号、信用系统等5大应用系统的96万个用户体系,有效解决市民在网上办事可多次重复注册、重复身份认证的烦恼,提高网办便利度。三是证照寄递,免费送达。5月23日,海口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了与邮政EMS物流系统的对接,标志着审批结果邮寄政府付费政策正式落地。市民无论通过线上线下办理业务,只要提出证照寄递申请,就可在家坐等证照免费送上门。5月27日上午,第一份实现了邮寄政府付费的证照已发放至市民手中。四是多样支付,方便快捷。建立了非税收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持银联储卡、信用卡、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微信)等灵活多样的支付方式,为群众在政务申办过程中提供新的支付方式和通道,使付费的过程变得更加方便快捷。

  3.以点带面,深入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一是“一窗”改革再发力,推出我市社会口“一窗”服务。2019年,我局把社会口“一窗”改革作为为民服务、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重要举措,于4月28日社会口“一窗”上线试运行。一是实行无差别化一窗受理,将市交通局、市旅文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司法局等19家单位172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窗”窗口集中受理,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协同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实行无差别化一窗受理,实现“一窗通办”,体现了“三个减负”,群众“减负”、材料“减负”、窗口“减负”。由过去群众来回跑不同窗口为到一个窗口办相关所有事情,免去排队等待的时间,改变了以往分项目、单职责窗口的工作模式,实现申办人在任何一个窗口都可以办多件事情的目标。并且实现与省、市各级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的对接。我市目前已分别与省政务服务系统、省在线监管系统、省电子证照系统、省财政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省邮政物流快递系统等省级业务办理系统的对接。与市工商企业注册系统、市资规局业务办理系统、市住建局系统、市税务局金税三期系统、市统一身份验证系统等市级业务办理系统的对接,实现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功能。截止6月4日试运行26天来,社会口“一窗”共受理办件 3683件,其中窗口受理  2701件、网站受理 788件、微信受理194件,试运行情况较为顺利。二是提速增效,不动产“一窗”进一步深化改革。实施不动产“一窗”受理,将市国土局、住建局、税务局3 个部门涉及二手房房屋交易业务纳入“一窗”窗口集中受理,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取号、一份材料、一个系统、一窗查询、最多跑一次,以及零填写申请表”的“六个一”运行机制。近期来我市不断优化不动产“一窗”审批流程,审批提速,将承诺办结时限由原来的19 个工作日提速为8个工作日,目前再次提速为3个工作日,提速率84.2%;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由原来需要提供28份材料,目前只需要申办人提供申报材料 5 份,精简率82%,减轻了申办人的办事成本。涉及不动产缴税的税务业务全部进驻市政府服务中心,让老百姓跑一个地方就可以办成不动产交易的全部事情。至2019年6月,不动产“一窗”共受理办件量 8823件。同时海口市社会民生服务百项业务“一窗式”“不见面”审批正式上线运行后,海口“一窗式”办理再提速,其中包括转移登记简单二手房过户(个人对个人)在内的16个不动产登记简单事项办理时间压缩至60分钟。

  4.规范建设长效管理,网上办事大厅制度建设进展顺利。为规范海口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运行管理,保障网上办事大厅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巩固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成果,服务社会大众,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我们经过充分调研,起草了《海口市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征求了市、区两级46个部门及中心法律顾问、市法制局的意见。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海口市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运行管理办法(送审稿)》,目前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即将提请市政府审议发布。

  5.以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为目标,探索推进“全城通办”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我们积极探索推进“全城通办”改革工作。该项改革旨在充分利用市、区、开发区、镇街等便民服务平台及各部门专业大厅的功能,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建立起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的目标,最大限度方便市民企业办事,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在充分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组织起草了《海口市推行政务服务“全城(一网)通办”实施方案(审核稿)》,并全面征求了市、区两级各单位意见建议。目前,《海口市推行政务服务“全城(一网)通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发布,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三)持续创新人才服务,积极打造人才高地

  1.优化流程,人才一站式办理助力我市“人才引进”战略实施我市首批人才住房补贴受理流程,按照原来的办理模式,需要对每份申请材料复印12份,人工分别送达12个职能部门,仅材料传递就需要耗时2天,全部审核流程完成要20个工作日。启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后,我们让“数据跑”代替“人工跑”,人才服务“一站式”工作人员只需将材料扫描后直接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分派给各相关职能部门,用时不超过5分钟。将原来由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才发展局审核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工商登记、单位性质(是否属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身份证、婚姻状况、职业(职称)资格等基础信息优化为由用人单位审核并承诺。流程优化后,原来12个审核部门压缩至6个,承诺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时间压缩50%。优化流程后的人才一站式办理,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有效地助力了我市“人才引进”的战略实施。

  2.加强政务大厅管理。坚持开展“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季评比、年评优”工作,确保政务大厅的规范化运转。每天对政务大厅进行巡查,明确巡查次数及内容,及时纠正各类不合规行为,确保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大厅整洁、规范服务得以落实。坚持编写《政务办件情况周报》及《政务办件情况月报》,通报大厅管理及各类办件办理情况,对逾期未办结件进行督办。坚持每月对窗口人员进行考核,坚持每季度开展窗口“文明服务之星”评选,年底开展考核评比活动。通过高频率的考核评比,及时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使得窗口管理工作走上良性的轨道。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设立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投诉监督专线

  1.一号通用,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与12345热线联动我市运用新上线的政务服务平台向区、镇街、社区延伸,拓展了与12345联动办理的功能,一号通用,实现24小时12345政务服务专席帮。如“烟草经营许可”事项,采取“一号通用模式,可与12345实行联动,实现24小时12345政务服务专席帮对外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改变这些事项以往全城到处交材料、到处盖公章的“群众跑腿”模式,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成”。广大申办人只需拨打12345热线,专席热线员使用12345海口智慧平台工单系统进行记录,系统以短信形式将指定链接发送至申办人手机,引导申办人将办理事项所涉及到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上传,实现“一号通用”,拨打电话也可申请办事的功能。

  2.推进阳光审批。全面实施网上审批方式,审批系统强制要求所有办件必须上传申报材料,必须录入审批意见。使得传统封闭神秘的纸件审批方式变得公开透明,实现了审批全程透明化、监管便利化的目标。同时,在审批的重要节点“证到窗口”发短信通知办事群众,既方便市民及时领取审批结果,也便于他们参与审批结果的监督。

  3.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核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海审发〔201764号)、《海口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等文件,建立了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对象库,并实施动态管理。目前我市“双随机一单二库”包含了42家单位(其中市直属单位29家、垂管单位6家、开发区3个和 4个区)948项随机抽查事项,以及188653个抽查对象和2660名检查人员名录。“双随机”抽查结果归集到“诚信海口”和“信用海南”公示,为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惩戒机制提供依据,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监管常态化。

  二、下步工作

  (一)加快推进综合行政审批继续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稳妥有效推进海口市综合行政审批工作,实现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事,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政务服务集合效应,创新服务方式,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转变,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服务,提升审批效率。

  (二)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按“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凡是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能办;凡面向个人的事项原则上就近办;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批环节,尽快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

  (三)全力“全城通办”改革。我中心将根据“全城通办”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梳理确认全城通办改革事项清单,优化行政审批信息系统,选配窗口工作人员,组织人员培训,按照方案设定的时间节点,实现全市80%以上的事项实现“就近可办、多点快办”的目标。 

  (四)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精神,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搭建覆盖市、区两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五)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提升中介服务诚信,为项目业主选择服务时间短、服务质量优的中介服务公司提供信息支撑。同时,按照省政务中心的要求,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建立参与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平台。

  (六)完善各类“一窗”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各类“一窗”改革工作,将业务链条相近或相关的事项或者同行业、领域内的事项整合为若干综合受理窗口,完善各类“一窗”服务模式。

  (七)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各区、各部门实行“双随机”抽查力度,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细则,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不留死角。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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